關於「高雄武德殿」

武德殿發源於日本的警察系統,是練習武道的場所,之後再擴展到城市與學校。1895年(明治28年)於日本京都成立的「大日本武德會」,其會員以警察為主,其所建的武道場建築,稱之為「武德殿」。當日本統治臺灣時,日本警察系統就影響到臺灣。因此臺灣的武道文化就由當時的日本警界引入、主導及發展,在警察系統的推動下,當時的臺灣州、廳、郡等都陸續興建起「武德殿」1924年(大正13年)高雄武德殿於湊町四丁目完工,即由高雄警察署管理與使用,為日式磚造建築。日本在全台各地興建武道館,以提供公務員、警察及學生作為練武場所,男生必須學習柔道、劍道或角力(相樸),而女生則以射箭為主。民國88高雄市古蹟審定會議通過,將之列為市定古蹟92年文化局成立後,即積極進行整修規劃設計,歷經一年修復,於9312月完工,944月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劍道文化促進會經營管理,為本市第一座非營利古蹟委外案例,也是全台第一座以原始功能再利用之古蹟。

引用文字,資訊來源:高雄市文化局,網站http://heritage.khcc.gov.tw/home02.aspx?ID=$2900&IDK=2&EXEC=D&DATA=25

 

由以上幾段的引用文字看來,高雄武德殿會不會是公辦民營的呢?或許我們可以將相關引文再取出部分,整理以下五點條列:(括弧裏的內容是版主寫的)

1. 在日治時間的台灣,就曾由當時的臺灣州,廳,郡等公部門來興建武德殿。(官辦公營的武道場,以全面推展當時的日本傳統武術)

2. 西元1924年,高雄武德殿完工。(由高雄警察署管理使用,官辦公營的武道場。)

3.民國88年,高雄武德殿,列為高雄市的市定古蹟。(公部門認定其為古蹟)

4.民國92-93年,積極進行整修規劃與設計。(公部門認定其為古蹟,並積極維修)

5. 民國94年,委託「財團法人高雄市劍道文化促進會」經營管理。(依然是高雄市市定古蹟,文化局是其主管機關)

6.高雄武德殿因此成為高雄市第一座非營利古蹟委外案例,也是全台第一座以原始功能再利用之古蹟。(除了延續了日本傳統武術之外,也開展許多日本文化相關的活動)

綜合以上幾點。以所有權,管理權,經營權,文化詮釋權,文化展演,時代意義,日本傳統建築與武道文化等各方面來作評估的話。

 

請問「高雄武德殿」是不是可以定義為公辦民營的劍道館呢?您覺得呢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除了日本,請您仔細想想看,世界上,還有那一處是有公營性質的劍道館,或是專設的武道館呢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或是,您有曉得,在世界上的某個角落,還有著不完全是公營,但有受到公部門(文化部門或是體育部門)認可(包括對其釋出經營權)的呢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有嗎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有的話,是在那一個國家?那一個城市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若真的有的話,那又代表什麼意義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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